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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青島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技術規定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技術規定》)在優化城市空間品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:一是進一步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,增加混合用地規劃要求、土地使用兼容性要求、零星用地使用規定;鼓勵工業上樓和功能復合。二是滿足高品質住宅要求,銜接“好房子”標準,進一步完善日照、建筑層高等控制要求。三是提高規劃設計要求,新增優化城市界面和天際線規劃要求,鼓勵城市公共停車場適當增大停車位尺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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